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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扁鹊×庄周同好聚集地,可逆不可拆

[药鱼]揭露无衣乐队建成始末•秦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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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定:

药鱼百日活动第48棒,现代pa,与 @蒲深 同志作品 【药鱼】当红鼓手频繁出没荣耀大学为哪般 联动


“我时常想,是不是学哲学更适合我。当初怎么脑子进了这么多水?还是多到可以养鱼的那种。”


“开什么玩笑,学都学了,说这个不如赶紧把手底下这章课本看掉。”
 
这时候庄周就会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一看就是学到谵妄的人——,回答:“说的也是。”
 


读医药专业的人,在某些特定时候总是会生出怀疑人生的想法。这大概是庄周第三百六十四次这样问,大概是秦缓第三百六十四次这样答,每一次的问答都大同小异,两人却乐此不彼。


窗外是淅淅沥沥的雨,两个人坐在靠窗位置自习,陪伴他们的只有沙沙作响的写字声和电风扇吱嘎吱嘎烦人的吵闹。书本上印满了晦涩难懂的学术语言,什么诊断标准、预后治疗之类,又长又多,秦缓眨眨眼,觉得看得有些累了,就偏头去看隔壁。邻座那家伙手放在摊开的教科书两侧,右手捏着水笔,左手夹着书页,呈左右开弓状,头颅半垂隐约露出一段有弧度的后颈,还睁着眼一副看书十分刻苦用心的样子,可秦缓知道他已经快睡着了——那放空的眸子和已经点在纸面颤颤巍巍的笔尖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尽量压低了声音避免惊扰对方,同时悄悄撞那人手肘:“嗨,嗨,说要来阶梯教室自习的可是你。”


庄周猛地一震,回魂了。不过多久,他的眼神在同伴注视下又开始迷蒙,露出了用力挣扎的表情。秦缓看在眼里,忍不住在脑海中构筑起一场属于庄周的跨世纪中二苦战,小人们拿着光剑,一边大喊“瞌睡与你同在”一边削来削去战在一起。于是他又不忍心了,只好主动说:“实在困的话,要不你趴会儿吧。”


下一秒庄周便如获大赦地把笔帽随便一戳,枕着手臂倒下去了,一点不带犹豫的。


 
午后确实是叫人犯困的时候,下着雨的闷热夏日尤其。已经读到研究生的庄周不带丝毫心理负担地睡去,还在准备考研的秦缓却做不到和他一样暂时把学业抛之脑后。他其实早知道和庄周出来自习事态会发展到这一步,但庄周每次邀请他,他都十万分的不想拒绝对方,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秦缓把书页翻得簌簌作响,努力把堆积如山的知识点记牢些。窗外有躲雨的小鸟啾啾叫,他忽然就没来由地想到自己最近新得的外号。


当初庄周原本想学医,却因为高考填报志愿那些不得不说的概率事件变成了药学,只好另拜在徐老师门下选修了医。秦缓低他一届,便凑巧成了师弟。从前他与庄周不熟,不好意思指责师兄自习时开小差,只能远观,不可搭话,那些话憋在心里,都快把秦缓憋出毛病了。但两人由文学上的一些交流至后来逐步建立深厚情谊后,秦缓就忍不住开始说教,这时候他总眯着眼睛如此调侃:“你和我不一样,天生就适合学医,是被选中了要成为当代名医再世扁鹊的人,可不要学我啊。”后来这“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一席话被怕麻烦的庄周一再简化,拿来逗趣的称呼“当代名医再世扁鹊秦缓大大”也变成了一句没头没尾的“小鹊”,不知情者还以为是在叫什么鸟。


说到外号,其实庄周也有。谁说十八岁一过就成年成熟了来着?他俩聊诗词歌赋那阵,简直像着了魔似的,文绉绉地演古人从早到晚的演了一星期,还互相给取了字。“子休”就是秦缓给庄周取的字,他常常会用这个称呼庄周,觉得喊起来一股文人墨客的感觉,仿佛里头藏塞着什么只属于他们俩的特殊含义。庄周也给他取了字,不过“越人”明显是没有“小鹊”顺口了。


他想着,忍不住勾了一下嘴角,眼神瞟到手表上去。


又发了五分钟呆,惨。


等庄周睡舒服了醒来,摁亮手机一看已是下午四点半。他悄悄张大嘴打了个无声的哈欠,赶紧坐直身子想抓住先前复习的尾巴,奈何犯困时候迷迷瞪瞪,什么看过的东西都记不得,只好翻到前边把这一章重新看过,顺便努力辨认自己笔记本上那行新写的蝌蚪文,猜测当时到底是领悟了什么学识真谛。然而一分钟后,他便意识到领悟自己的这段灵性操作是件多么难的事,当机立断选择放弃。


秦缓还在边上坐着,见一同奋战的战友醒了,就微微偏过头来冲他笑了笑。庄周记起平日人多时他不苟言笑的样子,不由感到受宠若惊,但回想师弟和自己一块的时候常常会笑,又不禁觉得自己方才的多余感情就像个智障。


刚认识时秦缓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称呼礼数十成十的周到。庄周闲散惯了,又和隔壁那没个正形的院草李白关系不错,以至于平时什么乱七八糟的活动都多少见过一些,看到这么乖巧的师弟,难免有些意外。后来借着借阅书籍的事慢慢有了交流,才发现两人在一些文学见解上十分投缘,进而发展到交谈时三观意外相合,直到现在总是约着一同上自习吃饭,不得不说世界真奇妙。当然,最主要的感情推进还是一起吃饭。当代大学生,心中当有一个饭字,这是不变的真理。


……看书复习才是真的,想什么饭。发觉自己走神的庄周敲了敲脑壳,努力压下腹腔——主要是胃——传递给他的空虚。这时候师弟自桌面推过张纸条,他捏起来一看,上面工整的五个字。


“晚饭一起吃?”


去他的看书复习,民以食为天。


去食堂的路不长,但下雨时就显得前路漫漫。庄周撑着把新买的伞走在秦缓身边,伞面有蓝色的鲤鱼,在他无聊的转动下仿佛活了过来,游啊游一直游到秦缓眼底。


“又要研究生摸底了,我心里可没底呢。”师兄乐呵呵地埋汰着即将到来的考试。秦缓知道虽然他脸上带有认命的笑容,但并非真的没底,就“嗯”了一声以示附和:“我也有点,要复习的东西太多了,今年又换了考卷题型,”顿了顿他又补充,“万一考不过就糟糕了。”


秦缓没意识到自己说出了可能成为flag的话,庄周赶紧给他呸呸两声把旗子拔掉,又说:“小鹊这么努力,高中妥妥的。”


“一会吃什么?”给毒奶了一口的人浑然不觉,很自然地换了个话题,“你选吧。”


“酸汤猪蹄。”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热腾腾的两碗砂锅粉摆在桌上,庄周眼巴巴看了一眼人满为患的窗口,把心思从酸汤猪蹄上扯回来。秦缓看出他心里的不得劲,今天周六,本是骑单车出去晃悠一天的良辰吉日,他们却在教室进行脑力劳动辛苦了一天——至少他是这样,至于庄周有没有又是另一回事——,理当吃些能犒劳自己的东西。


“明天出去吃火锅吧。”秦缓用筷子搅拌了一下碗里的食物,提出建议。实习的附属医院贴心地给休了考研假,他现在除了看书复习,也就剩下吃饭之类的事可以讨论讨论。庄周点点头,饥饿战胜了挑剔,低下头开始专心吸溜。他是真的饿,顾不得粉还有些烫嘴,夹起来吹了吹就往嘴里送,想先填好肚子。秦缓看他吃得飞快,忽然觉得自己也饿得不行。对于他来说,庄周就像个小小的魔咒,他总是情不自禁地跟着这个师兄走,想和他靠近些,再靠近些。有的时候他觉得似乎有什么难以描述的感情了,但又好像不是这样。


他捞了点粉,学庄周的样子随便吹吹便喂进嘴里。


真烫。


“说起来,你现在还打架子鼓吗?”庄周吃了一会,饿劲儿过得差不多了,便减慢进食速度开始唠嗑,“前几天陪徐老师去上选修,碰着小高同志了。他说可想你。”


“最近没去他那儿。”秦缓嚼着鱼片,“哪有这空。”


庄周知道他会打架子鼓,但是只听过一次。那次他代表辩论社去乐器社谈联谊事项,正巧在门口听着里头秦缓打架子鼓。他从不知道,原来看着安静的秦缓也有另一种狂放的风格,鼓点一下下敲在他心里,硬是把他敲愣了。当时刚就任社长的高学弟抚掌赞叹:“阿缓节奏感很强,手也灵活,打架子鼓特别好,可惜他老不来出席社团活动。”于是庄周有时候便提起这件事,可秦缓看起来并没有很上心,他说:“既然选了医学,那就专心搞这一门了。我很喜欢架子鼓,但是花太多心思会两边都弄不好。”


“其实我觉得多去去也不错。”庄周喝了口汤,诚恳地把筷子放下,“当初你练不就是因为特别喜欢吗?放假回去在家里你又不能打。”


“我父亲都不知道我花时间学了这个。”秦缓戳起卤蛋递到嘴边咬了一口,“他以为我这些时间都去做志愿者了,我哪里还敢给他添这堵。”


“梦想的志愿者,也没毛病啊。”师兄笑眯眯的,“说真的,做什么都好,只要你千万别后悔就是了。”


秦缓耸耸肩,算承认了这个说法。庄周总说出些莫名有哲理的话,叫他无法反驳,于是他张口说:“我的好子休,有时候你真是我的启明灯。”


庄周一愣,咳嗽道:“我的好小鹊,你怎么突然转翻译腔了?我去买包纸。”说完飞快地离开了座位。他平复了一下心情,走到小卖部去把饭卡刷到机器上,开始忍不住在心里倒放场景。刚刚不知道秦缓是不是故意打趣,他心里可是被震了个七荤八素。庄周素来知道自己的想法知道得透透亮,秦缓这个人看起来很冷漠,其实有趣得紧,不知不觉就让他带上了欣赏——亦或是喜欢什么的——因素。方才那句话,约莫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愣是让他听出点什么暧昧的味道来。


对一个男人动心,怕不是睡糊涂了。庄周这么想着,顺便嘲讽自己一万次,再小心翼翼地把这份微妙感情藏好。晚上回到宿舍,他躺在床上刷了会丁香园,在帖子的海洋里被一波又一波瞌睡所淹没,所以也就没有看到QQ空间里弹出的一条小秘密: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另一边,秦缓放下手机,开始对着天花板发呆。


——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三年间日子过的飞快,两人情谊愈发深厚,却仍然停留在友谊那一步。庄周虽然心里明晃晃的,但他不想叫秦缓为难,便把这感情扔在心角里落灰。至于秦缓怎么想,他不在乎,因为并不觉得会有结果。然而现在庄周再回想起那天的景象,不由得有了祸从口出的感觉。


庄周读完了研究生,凭借平时给老师打下手和优异的成绩博得了留在学校里做药理老师的机会。而秦缓正如他说的那样,成功考上了本校研究生,但他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地读了两年,规培都进行了一大半,大家都觉得他会一路走下去,一直走到人生巅峰的时候,忽然决定要放弃当医生的这条路,和乐器社的高社长——现在不是社长了——一起组个乐队去乐坛闯荡江湖。


那天中午庄周堪堪赶在铃声响起时结束课程内容,保住了自己在学生中“第一按时放课好老师”的称号。他摸出开了静音的手机,秦缓两个小时前在QQ上敲他,留下了去食堂吃饭的邀约。他一抬头,看秦缓已经站在教室门口,手里拿着把仔仔细细扣好的伞。 


“下雨了?”他问,“你怎么来这么快。”


“阵雨,没赶上。”秦缓答,“我今天值晚班,下午休息。”


于是两个人并肩去教师办公室放了东西,又沿着那条走了好几年的路一起去食堂。有骑着单车的学生打水洼飞驰而过,秦缓叫句小心把走神的同伴往一旁拉了拉。


“今天怎么想着花时间等我吃饭,”庄周不舍地把目光从刚刚经过的树上趴着的那只肥嘟嘟的毛毛虫身上收回来,“还不赶紧休息去,晚班可够呛。”


“不急,”秦缓便也跟着瞟了一眼,心想这毛毛虫看起来十分壮硕,指不定患有虫界三高,“我有些事情想跟你说。”


庄周立刻举起手来:“先说好,我如今的知识量大不如前,碰到了疑难杂症不要问我。”


秦缓就笑了。他说:“哪里的话,子休不是明明什么都懂的。”


庄周一向是把他的话当切实夸赞的,便也跟着笑了。然而等他坐在食堂的桌子边,听到秦缓所说的“事情”的时候,他是茫然的,是懵圈的。秦缓在他眼中一向是乖巧踏实又正经的代表,他不敢相信这要扔下行医去建乐队的事是真的。但主角就在他面前,正在亲口把决定内容告诉他,让他觉得这回仿佛做了个梦,梦里的小鹊是一个ooc的人物,套着一件不扣扣子的白大褂,有着用自制药液四处追杀认识的朋友,想强灌他们达到试药目的一样的疯狂。“你是认真的吗?”他傻傻地一遍又一遍重复这个问题,显得十足搞笑。


“以前你跟我说,做什么决定都好,只要不后悔就行了。”秦缓认真地看着他,“我想了很久,花了两三年来考量,最终还是决定要去。”


“我知道你和高渐离这两年有自己创作一些曲子来玩,可是……”


能让庄周说出口来的可是太多了。可是你的父亲怎么会同意你的决定呢;可是你已经在医学上花费七年光阴了;可是徐老师知道了也会觉得你不应该在医学道路上半途而废……庄周想说,想列出来一件一件地劝劝他,可是当他对上秦缓的眼睛,看到里面的坚定,忽然觉得自己的口才像是不存在的,他就这么愣在那里,呆呆地回看对方。


秦缓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循规蹈矩的人,特立独行也许并不适合我。但如果放弃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庄周试图再说些什么,想要挽回这家伙看起来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做下的决定。可他又有什么立场去干涉秦缓?于是他沉默了。


“告诉你这些你肯定很吃惊。”秦缓又说,“但我还有更令你吃惊的事要告诉你。”


庄周心里忽然腾起一丝不妙,夹杂其中的还有一丝莫名的期待。然后他听到秦缓认真地说:“子休,我不会再读下去,大概以后会离开这个地方了。但是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他指了指自己,“秦缓,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这算什么,单相思忽然成了双向暗恋,如今捅破了窗户纸?庄周第一反应居然在脑海里疯狂刷起了弹幕,吐槽层层叠叠加在一块儿厚得连他自己的想法都看不到了。他“呃”了一下,正要迟钝地做出反应,秦缓赶紧堵上:“也不是要你做什么回应,只是我不想后悔。”


“你说的,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乐队是,你也是。”他说。


 
正如庄周所料,他的家人、他的恩师、他的朋友,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都吃惊不已,反对意见源源不断地向秦缓袭来。庄周自从那天后就没和秦缓联系过,他道听途说了许多,却不知道详细情况,又怕打给秦缓会气氛尴尬,只好致电他那可恨又可爱的乐队同谋。


“阿缓这两天在我这避难呢。”高渐离同志倒是心直口快,“对了听说你告诉他再考虑考虑?看他失魂落魄的样子。”


淦,全世界都喜欢八卦。庄周平复了一下心情,直奔话题:“你们是铁了心要去做乐队了?”


高渐离的声音还是那样吊儿郎当:“当然是真的。你不会觉得我们只是头脑发热,过段时间就自行退缩了吧?”


还真是这样想的。他没敢说出来:“那……”


“我知道这很困难,听起来天方夜谭,但我和阿缓确实认真仔细想过这件事了。”对方忽然认真起来,“趁着年轻时候,不赶紧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而且首都机遇多,去那里试一试也是考虑了很久之后做的决定。”


高渐离又说:“我们还年轻,别的没有,就是热血特别足,青春特别足。”


 
确实如此。庄周以前也这样想过,有过鸿鹄之志,想要一展宏图。可是他终究败给了自己的不作为,败给了安于现状这个想法。


秦缓能不能打破这个平淡的现状呢?


他又想起很久以前他爱问的那句话,当时秦缓的回答是:学都学了。庄周一度觉得那是十分有道理,并且经过了多方考量的稳妥回答。但如今再问秦缓,大概回答会大不一样了吧。


庄周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瞪着桌面摆放的笔筒看了两个小时,打开身边的超薄本开始浏览飞往首都的飞机票,同时摁开QQ对话框,扣进一行字按下发送。


 
庄周:小鹊,晚上出来吃小肥羊?我想跟你谈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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